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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亿元规模药品要开始GPO了!

来源:米内网       点击量:3255      时间:2017-08-23

药品集团采购(GPO)在2016年只有上海模式和深圳模式,2017年随着广州、东莞等多个城市陆续加入GPO,GPO在国内的实施范围在扩大,据悉有意愿开展GPO的城市还有重庆、中山。


8月9日,湖北发布关于公布《湖北省2017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目录》的通知,其中包括《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53号),提到引入第三方集团采购组织(GPO)。这意味着除了广东之外,又一个省份在省采购平台的模式下加入GPO。


谁来管?


发改委下属交易平台管GPO或是趋势


除了上海的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深圳的全药网,其它城市暂无医院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东莞将依托深圳市确定的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集团采购。广州确定会建医院药品集团采购平台。


上海的GPO组织为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是上海医改办指导下的第三方非盈利组织。


深圳市的GPO组织则是由遴选中承诺“药品总费用比2015年在广东省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的深圳海王集团下属子公司“全药网”。


湖北目前能实现GPO功能的平台只有武汉华中药品交易中心,其成立于2015年7月,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的原则,在“互联网+”的助力下提供在线药品展示和交易的第三方服务,旨在积极探索建立医药流通新机制,有效降低药品交易成本,推动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机制,促进药品价格理性回归,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华中药品交易中心的运营团队,由精通互联网及医药的专业人才组成,实际上就是一号店创始人于刚光环加持,据称拥有五年以上互联网从业经验者占83%,三年以上电商运营经验者占71%,有医药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约占80%。但此模式能否超越全药网,仍有待观察。


广州在公立医院改革的方案中明确,将依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GPO平台。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2016年第39号令),“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等相关工作”。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上级领导单位是广州发改委,不知道这是否发改委重新管理药品价格的一个信号。


采购主体?


深圳、上海部分试点,广州、东莞全市试点


上海首批参加采购联盟的会员医疗机构,包括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上海市东方医院,徐汇区、杨浦区、普陀区、闵行区、金山区和崇明县所属公立医疗机构。


深圳第一批改革试点的市属及各区级公立医院,包括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等25家公立医院。


东莞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须参与平台集中采购,鼓励全市社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与,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与。


广州地区所有公立医院,包括中央、省属、市属、区属医院,国家部委、解放军、武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穗举办的公立医院共有152家公立医院。其中,部属医院8家、省属医院26家、市属医院23家、区属医院73家,部队武警医院5家,其他企事业单位医院17家,另外还有5家独立核算的医疗分支机构。


2017年广州和东莞即将进行的GPO不像深圳和上海那样只是抽部分医院做试点,而是全市医疗机构一同GPO。


采购规模?


广州、东莞约192亿元药品要GPO


深圳市《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包括:(一)上年度全市公立医院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采购总金额排名前80%以内的药品,奇异剂型和奇异规格的药品除外;(二)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药、急救抢救药,以及市场供应短缺药品。由深圳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市公立医院药事专家委员会,负责集团采购药品的遴选并编制《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


上海的GPO所覆盖的产品则基本覆盖所有品类的产品。目前上海已发出5批药品目录,深圳则发出2批目录。


表1 上海和深圳GPO批次对比


(数据来源:识敏信息)


东莞的采购药品范围包括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药、急救抢救药和市场供应短缺药品等保障类药品,以及上一年全市公立医院在省平台采购总金额排名前80%以内的药品(奇异剂型和奇异规格除外)。


广州暂无公布采购药品的范围,按2016年广州市等级医院的采购规模超过200亿元(含省属)、东莞规模预计在40亿元左右推算,广州东莞医院规模的80%也有192亿元。假如192亿规模产品要面临GPO,并且GPO的服务是按美国GPO目前收取的费用平均仅1%~2%,那么仅广州的费用就有1.2亿元。


省级平台何去何从?


广东省药交平台面临角色转变


广东省以广东药品交易中心作为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从2013年年末至今运行了3年多时间,全省的药品基本集中在平台上进行网上交易,药品价格也在逐渐下降。


根据交易方案,广东省药品交易平台上可允许3种交易方式:一是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报量汇总至平台竞价议价;二是各地可组建医联体以团购的方式与生产企业在省交易平台上自主联合团购;三是医改试点城市以地级市为单位在平台上自行采购(广东省内医改试点城市: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以及肇庆),具体办法由试点城市制订,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医改办备案。


但目前基本上只采用第一种各地医疗机构报量或竞价议价采购。深圳全药网并未完全采取第三种,中山THL平台据说会考虑第三种模式。近日医联体模式广东有意推动湛江模式和深圳罗湖模式,这意味着第二种模式有可能即将开展探索。


深圳GPO原模式垄断医疗机构只能在GPO平台上开展采购而受到发改委调查。接受发改委调查之后,深圳及时做出了修正,包括确保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自主权、确保选择药品配送企业自主权、确保药品生产企业自主权等3个措施。然而,深圳所谓的放开,80%的药品采购还是以全药网为主。


广州试点GPO后,广东省药交平台究竟是怎样的位置,仍待广州GPO方案颁布。但是无论哪种模式,广东省药交平台的角色越来越趋向于变成一个提供入市价的平台,GPO则肩负了谈判降价的职责。


小结>>>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GPO作为新模式在深圳、广州和上海试点,这三个试点城市都是国内一线大城市,意味着GPO模式将很有可能是未来大城市药品采购的模式。而相对经济实力不那么强的省份或城市,则会参考安徽模式和三明模式。


GPO模式还是新模式,短期内药企要面临降价压力,药企对降价30%换量的反弹会比较大。GPO模式能否往更多城市试点,核心关键点在于:GPO模式下,花了1%的成本,降价的幅度是否符合预期目标(如30%以上)?药品可及性是否能保障?合理用药氛围能否达成?这意味着GPO模式如何与药企达到采购量和价格之间的平衡,这将会是最考验GPO组织“功力”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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